1.比選條件
鄭州市軌道交通2019-2020年防寒、防汛物資采購項目已具備比選條件,比選人為鄭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運營分公司,現(xiàn)委托北京中昌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對該項目進行比選,資格審查方式采用資格后審。
2.項目概況與比選范圍
2.1項目概況:為保障2019-2020年鄭州地鐵既有線路生產(chǎn)維護、正常運營及在建線路籌備所需物資,現(xiàn)采購防寒、防汛類耗材及工器具等物資。
2.2比選范圍:包含但不限于沙袋、防雨彩條布、膨脹袋、帆布等物資的供貨、運輸、裝卸、質保服務等。
2.3交貨地點:根據(jù)買方下達采購訂單要求,送達指定線路站點、車輛段及停車場。
2.4交貨時間:按買方要求分批供貨,接到買方通知后30天內完成該批供貨。
2.5質保期:工器具2年,耗材1年。
3.比選申請人資格要求
3.1比選申請人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企業(yè)法人,持有有效的企業(yè)法人營業(yè)執(zhí)照。
3.2比選申請人至少具有一項類似項目業(yè)績(類似項目業(yè)績定義:限于合同簽訂時間在2016年1月1日至比選申請截止時間前,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單項合同金額在50萬元及以上包含沙袋、防雨彩條布、移動式潛水泵、膨脹袋、柴油機水泵至少其中一類物資的供貨業(yè)績)。
3.3信譽要求:比選申請人沒有處于破產(chǎn)、被責令停產(chǎn)、停業(yè)狀態(tài)。
3.4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、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,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比選申請。
3.5本次比選不接受聯(lián)合體比選申請。
4.比選申請報名及比選文件的獲取
4.1報名及比選文件領取時間、地點:2019年 4 月 12 日至2019年 4 月 19 日(法定公休日、法定節(jié)假日除外),每日上午08時30分至11時30分,下午14時00分至17時00分),在鄭州市鄭東新區(qū)心怡路與康寧街交叉口亞新廣場A棟1408報名。
4.2報名時需提供以下資料:
4.2.1法人授權委托書、授權代理人身份證、企業(yè)法人營業(yè)執(zhí)照復印件各1份;
4.2.2上述資料的復印件應加蓋單位公章,由比選代理機構留存;
4.3比選文件每份售價500元,售后不退。
5.比選申請文件的遞交
5.1比選申請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(比選截止時間,下同)2019年 4 月 29 日10時00分,地點為鄭東車輛段綜合樓119評標室(鄭東新區(qū)鄭開大道省委黨校新校區(qū)西側)。
5.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比選申請文件,比選人不予受理。
6.發(fā)布公告的媒介
本次比選公告同時在中國采購與招標網(wǎng)、鄭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網(wǎng)、鄭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運營分公司網(wǎng)站上發(fā)布。
7.聯(lián)系方式
比選人:鄭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運營分公司
地址:鄭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運營分公司鄭東車輛段(鄭東新區(qū)鄭開大道省委黨校新校區(qū)西側)
比選代理機構:北京中昌工程咨詢有限公司
地址:鄭州市鄭東新區(qū)心怡路與康寧街交叉口亞新廣場A棟1408
聯(lián)系人:羅先生、閆先生
電話:0371-68662300
傳真:0371-68662300
郵箱:bjzczbgs@126.com
2019年 4 月 12 日